随后,马克思对检查令中的“书报不得阻挠人们对真理作严肃和谦逊的探讨,不得使作者受到无理的约束,不得妨碍书籍在书市上自由流通”这一句话进行了关注。尤其是条文中提到所谓“不得阻挠人们对真理作严肃和谦逊的探讨”的规定,把“严肃”和“谦逊”当作了探讨真理的核心,他认为这表面上看起来很有道理,实际上则是害怕真理。马克思指出:“这些规定一开始就使探讨脱离了真理,并硬要它把注意力转移到某个莫名其妙的第三者身上。”
马克思认为,检查令中存在的“倾向”是会造成思想恐怖的。文中列举到“其倾向不是敌对的和恶意的,而是善意的。……与此相适应,书报检查官也必须特别注意准备出版的作品的形式和语调,一旦发现作品因感情冲动、激烈和狂妄而带有有害的倾向,应不准其印行。”马克思指出,一切被怀疑有有害“倾向”的作品,都会遭到制裁。这样,作家就成了牺牲品。马克思认为:凡是不以行为本身而以当事人的思想方式作为主要标准的法律,无非是对非法行为的公开认可。马克思认为人的精神和思想的存在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每个人的表现方式也各有特色。该书报检查令用“严肃和谦逊”的概念来限制出版自由,实际上就是一种思想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