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尊重幼儿身心特点与保教规律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明确指出:“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幼儿园教师必须理解幼儿的学习与发展规律是不以成人意志为转移的,应当怀着敬畏之心去不断地探索、发现、遵循这些规律,通过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让幼儿在游戏中、生活中学习发展,健康成长。
4.促进每一个幼儿生动、活泼、主动、全面地发展
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等诸方面都得到发展是我国教育的根本目的,也是教育的根本原则。不能促进每一个幼儿实实在在地得到全面发展的教育,绝不是“幼儿为本”的教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因此,幼儿教师应当树立这样的教育信念:每一个幼儿都有获得全面发展的潜力,帮助每一个幼儿实现全面发展是幼儿教师的神圣责任。只有基于这样的信念,才可能把“幼儿为本”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