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幼保一元化的进程
幼保二元化不利于学前教育的深入发展,日本教育界不断呼吁调整法令以谋求幼儿教育的一元化。鉴于保育所和幼儿园尚有互补作用,日本许多教育界人士认为,在实行幼保一元化之前,处理好幼儿园和保育所两者关系和职能分工,创造充分条件来完成各自职责,乃是当务之急。幼保一元化的普遍做法是在保育所里增加幼儿园课程。一些地区如“多闻台式”的做法是把幼儿园和保育所建在一起,进行统一管理和经营。在一天日程安排上,要求保育所的幼儿上午去幼儿园接受教育,下午在保育所里接受教养。1963年,厚生省与文部省达成协议,要求各地为保育所开设的课程和提供的设备必须与幼儿园基本相同。为此,1965年厚生省以1964年文部省制定的《幼儿园教育大纲》为范本,制定了《保育所保育指南》。在一系列措施下,虽然保育所和幼儿园仍然存在差别,但是两者的性质、设施、设备、实际功能已经比较接近。
(四)学前教育师资的培养
日本学前教育初创时期,所有的教师均称为“保姆”。东京女子师范学校开设“保姆练习所”,这是最早培养保姆的机构。1949年以后,幼儿园教师的称谓发生了变化,称为“教谕”和“助教谕”,和中小学教师的称呼一致。文部省公布的《教谕许可法》和《教谕许可法施行令》对“教谕”的资格和任免做了具体规定。凡接受高等教育,在大学修完一般教养科目和专门科目的规定学分,具备开阔的视野、深厚的专门知识和良好资质的一般大学的学前专业本科毕业生都可获得一级任职证书,短期大学毕业生可取得二级任职证书。这为将幼儿园教师的水平提高到同小学教师同等水平开辟了一条广阔的道路,同时也为男教师就职提供了方便条件。1951年,全国幼儿园专职教谕中男性教谕只有42人,1972年,这个数字上升至4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