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自己去想办法吧,伙计,这可不干我的事了,反正这会儿我连一个利弗尔也不剩了。”
“我说,”达德尼昂说,“阿托斯原先的那匹马在哪儿?”
“在马厩里。”
“它值多少钱?”
“至多值五十个皮斯托尔。”
“它值八十个皮斯托尔;你拿去吧,咱们两清了。”
“什么!你把我的马卖了,”阿托斯说,“你把我那匹巴雅齐德[5]给卖了?我骑什么去打仗?骑格里莫?”
“我另外给你带来了一匹。”达德尼昂说。
“另外一匹?”
“棒极了!”店主人大声说道。
“好吧,既然另外有一匹更漂亮也更年轻的,那老的我就不要了,拿酒来!”
“先生喝什么酒?”店主人问,这时他已经完全放心了。
“最里面靠板架上的那种;现在还剩二十五瓶,剩下的全在我摔上去时砸碎了。拿六瓶来。”
“这可是个肯花钱的主儿哩!”店主人背过身对自己说,“他只要再待上两个礼拜,而且酒钱照付的话,我的生意就亏不了啦。”
“别忘了,”达德尼昂说,“给那两个英国爷们也送两瓶上去。”
“现在,”阿托斯说,“趁他去拿酒的当口,达德尼昂,你给我说说别人的情况吧;说吧。”
达德尼昂告诉阿托斯他怎样找到了波尔多斯,看见他带着伤躺在床上,又怎样找到了阿拉密斯,看见他坐在桌子跟前,一边一个神学家把他夹在中间。达德尼昂刚说完,店主人就端着阿托斯吩咐的六瓶酒进来了,他外加还捎了只火腿上来,算他运气,这只火腿当初没放到地窖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