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这篇话,商人们都心满意足,彼此拥抱,庆贺。协议书一经批准,破产人就恢复了商人的身份:资产拿回来了,买卖也重新做起来了;答应的清偿成数将来付不出的话,尽有权利再宣告破产。这种由第一次破产牵出来的第二次破产也是常有的事,好像女儿出嫁了九个月,做母亲的又生了一个孩子。
倘使协议不成,债权人便任命一批正式的破产管理人,拿出穷凶极恶的手段来了,例如联合经营债务人的业务,调度他的财产,没收他将来应得的东西,执管他的父亲,母亲,姑母等等的遗产。但是要实行这一类严厉的办法,债主们先得订一份共管的合同。
由此可见,破产有两种:一种是破产人还想复业的,一种是掉在水里情愿沉到河底去的。这个区别,比勒罗知道很清楚。他和拉贡一样,认为经过第一种破产的人很难保持清白,经过第二种破产的人很难恢复元气。他先劝皮罗多把资产全部放弃,接着在市场上委托了一个最老实的商事代理人去执行,要他把所有的财产都交给债权人支配。按照法律规定,在办理破产手续的时期,破产人一家的口粮应当由债主供给,但比勒罗通知商务裁判,说侄女和侄婿的生活归他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