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也对,不埋也对,取也对,舍也对。《金刚经》有文:“法尚应舍,何况非法。”这种大彻大悟很难有人做得到,舍也好,取也好,最高境界恐怕不是你在权衡了各种利弊得失之后作出判断,而是在你看薄了名利,看薄了自己,看薄了世间一切“法”的程度上,一种随意的“舍”。这种舍,还包括舍弃了你视为珍重的、费尽心力得到的、追求一生的“法”。“舍”掉“取舍”,比你判断后作出取舍还难。
这也许便是取舍的最高境界。人生的高度是一份知足的恬然,生命的高度是能取能舍、当取则取、当舍则舍、善取善舍的那份安然。很多时候,人们向往取得,并且认为多多益善,然而,“取”的前提必定是先“舍”,只有“舍”才能“得”。
蚌舍弃安逸,才拥有了孕育珍珠的权利;种子放弃花朵,才拥有了孕育春天的资格;千古豪杰舍家为国,才垂青于史册;无数仁人志士舍生取义,才有了巍巍中华。取与舍在自然的荡涤中,展现并昭示了生命的高度,数千年的白驹过隙,无数次的金乌西坠,消磨了历史的棱角,才打磨出中华文明不朽的生命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