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庸调有一个前提,我给你交租、交庸、交调,前提条件是你给我土地。你不给我地我拿什么交租子,布帛是地里种出来的,得种麻才能纺麻布,种桑树才能有绢子。但是中国古代的土地是私有的,归地主所有,那么国家要给百姓分配土地,这个待分配的土地是从哪来的,显然不能把地主的地给没收了再去分。途径只有两个,一个是新开垦的,再一个就是大规模的战乱之后,人口大量死亡所形成的无主荒地。不过,随着国家承平日久,人口增加,无主的荒地几乎没有了,新开的地也够戗,能开的差不多都开完了,那要去哪里拿土地分给百姓呢?
这时候朝堂上就有了新的应对措施,它规定,每个成年男子二十亩永业田,八十亩口分田。二十亩永业田可传之子孙,八十亩口分田,死后得归还给国家,然后国家好拿去再分配。拿口分田去再分配,想得是挺好的,问题是到了天宝年间,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
土地本是私有的,这些大地主大官僚们占有大量土地之后,还开始兼并农民的土地,没等农民死,他这一百亩地就没了,被兼并了。这一被兼并,国家就找不着口分田再往下分了,新出生的人就没地了。没地了,我的租庸调就交不了了,农民就只能逃亡,逃亡后,政府的租庸调就收不上来,国家就没钱了。整个连锁反应就是,政府直接分配的土地减少,均田制无法推行,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直接影响到了国家的财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