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理由编得完美,让徐绍亭没话说。
徐绍亭确实也没往下追问,说别的话题,“明天七夕,去鸳鸯山玩怎么样?从民宿住一晚,后天下午回来。”
徐绍亭又抓了宋清歌的手指在手里捏着玩,宋清歌的手好看,十指细长,但又不是无骨的那种柔弱。
徐绍亭的另一只手摸着口袋里的圆环戒指,一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契机戴回她的手指上。
当年宋清歌随手一抛,戒指丢进了徐公馆的鱼池里,徐绍亭找人给那鱼池抽干了水,找了多日也没寻得戒指,后来死鱼发臭,徐绍亭多日没回家,徐公馆的佣人在打扫时,在一只腐烂的死鱼腹里寻回了戒指。
当年婚戒上的那颗钻石,是徐绍亭在南非的一个工程开采出的稀有钻,有价无市。
宋清歌被捏得手心出了汗,把自己的手抽了回去,“怎么都喜欢玩我的手,都被摸出茧子了。”
“手好看,之前给你买那么多手链,怎么都不戴?”
“不喜欢首饰,早不知道丢哪里去了,你以后出差别给我带那些,不喜欢。”
“你不施粉黛也好看。”
宋清歌白了他一眼,没再说话。
徐绍亭继续说:“徐公馆的地界我捐出去了,开发商应该会在那里打造一个情侣主题的游乐场,到时候可以带我们的孩子去玩。”
徐绍亭说第一句的时候,宋清歌就觉得震惊,“捐出去了?那么大个地方你捐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