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指导性计划主要用经济手段调节,指令性计划也必须考虑经济规律,特别是价值规律的作用。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计划要通过规律来实现,要运用价值规律为计划服务。“计划第一,价值规律第二”,这一表述并不确切,今后不宜继续沿用,应该如实地把两者统一起来,而不要把它们割裂或对立起来。
信中写道,明确以上四条,可以把中国的经济体制既同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模式相区别,又不与旧的模式雷同。社会主义制度是优越的,但旧的模式的清规戒律太盛,把企业捆得死死的,使本来应该生机盎然的社会主义企业失去了应有的活力,中国应该走自己的路。中国式的社会主义,应该是企业有活力的社会主义。中国式的计划经济,应该是自觉依据并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经济。
这封信阐述的问题及看法,得到了中央政治局常委的一致赞同。邓小平批示了“我赞成”,并嘱咐将其印发十二届三中全会讨论。陈云也指出,信中所提的三个问题,都是当前我国经济工作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也是对这几年城市经济改革经验的总结。关于计划体制的四层意思,合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李先念也回信表示,上述三个问题确实是根本性的问题,解决好,将会大大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