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唷!”达达尼昂微笑道,“您的诗作无疑是一字值千金啊,我的朋友,您可真是太幸运了。不过,您得小心些,可别让衣服里那封信掉出来,它应该也是您的出版商寄来的吧?”
阿拉密斯满脸通红,急忙把信揣好,重新扣紧了上衣。
“亲爱的达达尼昂,”他说道,“如果您愿意,我们这就去找另外那两位朋友吧。既然我有钱了,从今天开始,咱们要重新开始一起吃晚饭,等到您有钱了,自然就轮到您来管饭。”
“真的吗?!”达达尼昂叫道,“我万分乐意。咱们很长时间没吃过一顿像样的晚饭了。至于我呢,我今晚刚好要出去干点儿冒险的事,所以,我得承认,要是能喝上几瓶勃艮第陈年葡萄酒,稍微给我壮壮胆子,那可真是我求之不得啦。”
“那就去喝陈年勃艮第,这个我也很喜欢。”阿拉密斯答道,那些金币就像一只手,一下子抹掉了他皈依教门的念头。
他把三四枚双面皮斯托尔金币放进口袋,以备晚饭所需,又把剩下的金币放进那个镶嵌螺钿的乌木小匣子,也就是把它们跟那条众所周知的手帕放在一起。这手帕可谓是阿拉密斯的护身符。
两个朋友先去了阿多斯家,不过,他谨守着自己之前发下的誓言,不踏出家门一步,因此,由阿多斯负责让人把晚饭送到他家里来。又因为阿多斯对美食的各方面细节都极有讲究,所以达达尼昂和阿拉密斯放心地把这项重要的任务交给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