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稍加考察后就会发现,在我们看来,有一种继续存在的所有对象,包含某种特殊的恒定性,令其可以区别于那些只有依赖我们的知觉才能存在的那些印象。现在我看见的那些山岭、树木、房屋,总在用一样的秩序出现在我的面前,当我闭上眼睛,抑或转身看不见它们时,没多久我们就会发现它们又重现我们的视野,并且没有任何改变。我的床与我的桌子以及书籍与纸张,都以同一方式呈现出来,不会因为我的视觉与知觉的间断,导致任何变化。那些对象被假设了存在外界具有的所有印象都处在这种情形当中;对于其他对象而言,无论它们是强烈的或温和的,随意的还是不随意的,则并非处于这种情形当中。
但这种恒定性并不是十分完整,甚至不容许有重大的例外。通常物体会变换其位置与性质,在经过瞬间的分离或者间隔之后,就简直无从辨认了。不过我们在这里看得到,即便处于这种变化当中,物体还是保持着某种一贯性,而且它们还保持了一种有规则的、相互依存的关系;这是借因果关系展开的一种推理的基础,而且形成了一种物体继续存在的信念。当我离开房间一小时后再次重返时,我发现房间里的炉火与我离开前的情形就不一样了;但在其他的某些例子当中,无论我是否在房间里面、是远是近,我通常习惯看到在相似的时间里所发生的相似变化。所以,处于外界对象的变化中的全部一贯性,与它们的恒定性一样都作为外界对象的一种特征。